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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员工临时短信请假,可以按旷工处理吗?
作者:实习生编辑 时间:2019/7/23 阅读:4285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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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有同学来电问,家里有急事,来不及当面请假,就发了一条短信向上级请假,上级没有回复。说要按照旷工处理;小编回复是要看公司制度是否制定有请假的提出和批准规定,及旷工处理规定,这些制度又是否有公示和培训,如果都有,旷工开除处理妥妥的,旷工第四天发EMS通知开除,回来办手续结薪。


其实,小编觉得最保险的情况是短信请假未回复,打电话给领导再次确认请假事宜;然后让部门同事代为填写请假单。如果短信已经把请假事由写清楚发给领导,领导没有在第一时间给回复,说明不给假的理由;等请假人上班告知说是旷工,这样的公司还早点离开好。

在请假和旷工这一点上,很多时候都是息息相关的,对于企业而言,通常会以书面形式来确认员工是否有请假的申请记录。但很多时候,因为临时出现急事,不得不口头上请假,那么这一情况下,未按照公司要求请假算不算数呢?是否可以按旷工处理呢?随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首先,我们想看下方一个案例:员工李曦因家中有急事,就发了个短信给部门经理说请假一个星期,但部门经理未作回复。一周后,当李曦回公司报到上班时,公司却告诉他说,他已连续旷工3天以上,公司以按制度辞退处理了,并发了辞退通告,他现在已经不是公司的员工了。

李曦不服,认为自己请了假,部门经理不回复就是默认同意,公司说自己旷工没有道理。于是提起仲裁,要求恢复劳动关系或者赔偿经济补偿金。对此案例,你怎么看?

针对此案例,小编认为其最大的问题在于李曦虽然请假,但是部门经理并未作出审批回复,从形式上来讲,李曦的请假申请是不算数的,对于李曦因故未到公司上班。双方争议的焦点为李曦是否履行了请假手续。

本来依照一般公司规定,员工履行请假手续必须填写书面请假单据,并按规定的请假审批程序获得批准方可。而李曦虽然因为急事没法走书面的请假审批流程,这事在很多时候是存在的,是可以理解的,但是要注意必须要获得上级领导的同意,这样的请假才算有效(具体情况看各公司规定)。

而李曦只是发短信给部门经理,且没有获得批准,所以应视为未正常履行请假手续,依照规定,可以以旷工论处,旷工达到一定的天数(3天以上),企业可以按严重违纪辞退处理。李曦称其向部门经理请假,对方未回复,应视为默许,此种意见缺乏依据。因此公司据此解除与李曦的劳动合同,并无不妥。

当然了,在这件事上,李曦和部门经理存在沟通问题,李曦没有主动跟踪请假结果,而部门经理没有主动做出回复,无视员工的请假审批需求,存在一定的工作疏忽。当然了,对于企业来说,未按照要求请假均算为无效,这点大家要注意了。


来源:实习就业网整理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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