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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签合同注意 不是所有劳动合同都可约定试用期
作者:人和 时间:2020/7/16 阅读:2520次
实习就业网(www.shsxjy.com)实习生导语:按照一般常识,签订劳动合同都需要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是伴随着劳动法的出台而出现的。劳动法规定,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但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试用期,一方面可以维护用人单位的利益,为每个工作岗位找到合适的劳动者,试用期就是供用人单位考察劳动者是否适合其工作岗位的一项制度,给企业考察劳动者是否与录用要求相一致的时间,避免用人单位遭受不必要的损失。

并非所有劳动合同都可以约定试用期。根据《劳动合同法》第19条的规定,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但在实践中,很多工作本来不需要试用期的,这就提醒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特别是劳动者一方在约定试用期时将技术含量的因素考虑进去。对用人单位来说,在合理时间内依然不能判断劳动者是否能胜任,就应当承担因此而带来的风险。

李同学2019年5月初进入某公司工作,劳动合同约定李同学的工作任务为电脑软件设计,完成设计并验收合格时,劳动合同即终止。同时约定试用期两个月,试用期内每月工资6500元,转正后月工资8000元。

2019年11月底,李同学完成了任务,在办理退工手续时,李同学要求该公司支付经济补偿。在遭到拒绝后,李同学请律师提供法律援助,并得知该公司约定两个月试用期不合法,遂申请劳动仲裁,请求该公司按每月工资8000元的标准补足两个月试用期的工资差额计3000元,并支付1个月工资标准的经济补偿金8000元。劳动仲裁委经审理支持了李同学的仲裁请求。

本案中,某公司就电脑软件设计聘用李同学,并约定李同学完成这一单项任务时劳动合同就自然终止,因此双方所签的属于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显然所约定的两个月试用期无效。该公司通过约定试用期侵犯了李同学的劳动报酬权,理当予以填平,即应当补足工资差额。

另外,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22条“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因任务完成而终止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47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之规定,仲裁委裁决某公司向李同学支付1个月工资标准的经济补偿也是正确的。

如果你是没有毕业的学生,到用人单位实习的,实习期限的长短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确定的,法律没有明确规定的实习期的长短的。毕业后的试用期的长短是和所签合同的长短有关的,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
来源:实习就业网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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